12月4日是我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是全民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为了扎实推进民族预科教育学院“七五”普法工作,强力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12月5日下午,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组织全体预科学子以班级为单位展开以“学习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各班辅导员以及团支部书记组织学生积极展开主题班会活动。各班学生代表为全班同学解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介绍宪法由来、性质、类别和在我国的重要地位以及宪法未来的发展;积极宣扬宪法精神。呼吁全体学生增强法制观念,重视法制教育!
宪法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我们的必要任务和使命!
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成为维护宪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