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根据学院党总支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拟定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31日举办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分党校第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本次学习的指南,坚持学会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本国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用心的思想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这对于高校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班以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大”以来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为主要内容,采取讲座、观看录像资料、社会实践、分组讨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及党的历史、以及党员与党校学员谈心等形式,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红军长征精神,积极开展热烈讨论学习活动等。努力使党校学员能进一步明确党动机,树立坚定信念,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三、教学要求
1. 学院将邀请校内党建研究专家及我院常务工作者代表对本次党校进行主题讲座辅导,要求党校学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践,针对学员思想状况上好党课。学员不仅要学好理论知识,而却要结合实际,选择相应专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
2. 讨论使每位学员要认真准备,结合自身实际谈思想认识,寻找差距,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
3. 每位学员要做好听课和讨论笔记,在党校结业时提交一份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各组组织学员进行讨论,要求每位学员都要积极发言。
4. 结业采取平时考核和结业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章内容要占折合百分制不少于40分,并实行“党章知识考核内容单项淘汰制”,如学员在党课结业考试中,党章知识考核内容得分不能达到党章知识考核内容总分值的36分,视为结业考试不合格,不予结业)
5. 纪律要求:
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
无故缺勤1次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学习期间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取消学员资格。
注:学生党支部负责学院分组,组织学员参加学习讨论活动,做好管理和考勤记录,汇总后上报学院党总支。
四、具体安排
(见附件2)
五、考核办法
1. 采取闭卷考试,题型以论述为主,重点从、考察学员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情况。
2. 平时重点考核学员的读书学习笔记、讨论发言和思想表现等情况。
3. 考试合格,全勤符合要求者,方可颁发《宁夏大学党校结业证书》。
附件1:关于民族预科教育学院选拔第十一期分党校学员的通知
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