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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预科教育学院任课教师调(停)课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1-10点击量:

按照宁夏大学教学管理工作要求,任课教师须自觉服从学院或系(教学部)的教学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任课老师必须按照课程表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须经学院同意。

因故停课在8学时(含8学时)以下的,由教学副院长批准,超过8学时的,由学院院长批准。(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一般情况应提前请假,填写调课申请表,由教学副院长批准;特殊原因或情况紧急无法提前请假的,须向教学副院长或人才培养办公室上报信息并于一周内补填调课申请表)

注:《调课申请表》中信息需详细填写,除两处签字处需手动签名外,其他信息均可打印。

附件: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教师课程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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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教师课程调整申请表

申请教师

签 字


任课班级



课程名称


申请原因



申请类型

□调整时间 □调换教室 □调换教师 □补课 □停课


班级

教学周

日期

星期

节次

教室

任课

教师

班长

签字





























备注



班级

教学周

日期

星期

节次

教室

任课

教师

班长

签字





























备注



院长(分管副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教师课程调整申请表(示范)

申请教师

本人签名

任课班级

详细填写


课程名称

详细填写

申请原因

详细填写


申请类型

可多选

□调整时间 □调换教室 □调换教师 □补课 □停课



班级

教学周

日期

星期

节次

教室

任课

教师

班长

签字


原上课情况详细填写班级、 教学周、日期、星期、 节次、教室、任课教师等详细信息





























备注

备注


调整后的上课情况详细填写班级、 教学周、日期、星期、 节次、教室、任课教师等详细信息





























备注



院长(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