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部:
按照宁夏大学教务流程安排,结合我院教务工作流程,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于11月1至11月24日(第8周、第9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马亦兵
成 员:戴兴安、牛宁一、郅秀丽、阿利木江、马海龙、赵振宇、王亚勇、张红宣、马亚琳、唐晓莉、田进凤、马强、赵丽
秘 书:黎芳
二、检查方式
1.各教研室自查。期中教学检查应围绕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确定检查范围,并制定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
2.学院集中检查。学院成立检查工作小组,进行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检查。
(1)深入课堂听课,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进行多层次听课检查,分为:学院领导听课、评价;教学部主任听课、评价;学院督导听课、评价;外聘本科院系专家进行第三方听课、评价;教学部内教师相互听课观摩。
院领导于第10周(11月27日)前听课不少于三次(本学期不少于十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一份,交教学办测评、存档。
各教学部老师根据自己的时间与教学部的安排,互相听课并打分,原则上每位教师听课必须达到5人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根据课堂实际教学效果打分。
(2)检查教师听课情况;
(3)检查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新上岗教师、外聘教师上课情况;
(4)检查教师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
2.教学文件检查。结合《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全面检查本单位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历、教学课件、教材等教学资料的完备、规范情况,学院将组织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教师及时督促整改。
四、水平测试(考试)
必修课外语、数学、语文三门课学院统一安排水平测试,计算机、思想品德可进行随堂测试,体育是否安排考试考查,不做统一要求。
1.考试时间:11月1日-11月3日。
2.试卷:各教学部于10月24日将检查好的试卷,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批复后,交教学办马伟老师处。
3.具体安排:见教学办具体考试安排。
五、抽查课堂教学纪律和学生到堂率
按教务处要求我院安排如下人员随机抽查课堂教学纪律和到堂率:
1.第8、9周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进行课堂及学生上课情况的检查。
2.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学院相关学生上课考勤的要求,每次上课后认真核对学生到勤情况,检查班长所填写的考勤表人数,然后签字确认。
学院将对无故缺课的学生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座谈会
为了规范教学,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培养方案的修订、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等问题召开以下座谈会。
1.本院教师座谈会
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党总支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教学办主任、各教学部主任、各书院主任、各班级辅导员参加。主要针对课程建设、教学及班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
(时间另行通知,座谈会由教学副院长召集,教学秘书负责记录并整理)。
2.学生座谈会
座谈会参会人员:党总支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办主任、各书院主任、各教学部主任、各班级辅导员、各班级学生代表(2人,班级推举)参加。
(时间另行通知,座谈会由教学副院长召集,教学秘书负责记录并整理)
七、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1.学院将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召开教学检查总结会,针对出现的问题与建议展开讨论与总结。
2.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第10周星期三(11月29日),教学办将这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资料(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和规定、考试安排、院领导、教师听课情况记录表)收集汇总,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说明:
1.各教学部按照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要求认真作好安排,及时落实各项检查任务,并填写好《民族预科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
2.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部需提交本学期《教学部工作计划》及教学部活动记录,接受检查;
3.请于第10周周三(11月29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交至教学办陈莉萍老师处。
(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
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7年10月22日
附件1: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